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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

2011年4月2日Blog聚@景賢里

更新日期:2011年5月5日


號外


Blog友知足常樂提供以下極有用資料。


未去過景賢里而又想去參觀的blog友,快請到下面這一連結查看一下,究竟在額外的開放期中,那一天你會有時間前往參觀。


景賢里額外開放日詳情




距離上一次的blog聚不足兩個星期又有blog聚。


這一次亦是與知足常樂聚會吹水。事緣政府宣佈港島半山司徙拔道45號,景賢里大宅復修完成,安排於4月份的幾個星期六、日及復活節假期給公眾免費參觀。


blog友知足常樂問1733有沒有興趣參觀?當然有啦!


就這樣,知足常樂透過在網上使用電郵報名,幸運地在抽籤的安排下被抽中,也被安排了一個我們選擇的日期 ─ 4月2日參觀。


因為參觀的時段是早上10時至中午12時30分,所以我們相約一起吃早餐,餐後便乘巴士到達港島金鐘港鐵站,再轉乘的士直達景賢里大宅。其實在香港島也可乘搭公供交通工具往景賢里,但收費也不便宜。如果由中環五號碼頭乘搭15號巴士,收費是9.8元。我們一行4人,共收費39.2元。我們選乘的士的收費只是45元。


 



09:45在金鐘站下車便看到正在興建中的香港政府總部大樓


 



09:59便到達景賢里


大家看,也有警察先生在場指揮交通啊!


 



景賢里大宅外門樓


 



在入口處並沒有收入場票的安排,但在前面的內門樓處,我們需靠右行,前往登記區。


 



就在登記區把當局發給的電郵通知,拿出來給予工作人員登記,便可以正式入場參觀。


後來知悉,要核對登記人的身分證號碼。


 




景賢里主樓


可能是剛開始進場,場內的遊人不太多。大家如果在這個4月會到景賢里參觀的話,記得把遊覽這一主樓放在最後,因為進入主樓後便不可以走回頭路喇!參觀完主樓,便會走出後院,跟著便要離開景賢里了。


 


在未帶大家參觀景賢里之前,先跟大家簡單地介紹一下這『景賢里』的來頭。


 


建於1937年,有74年歷史的景賢里位處於香港島司徒拔道45號。當時這大宅的名字為『禧廬』。


當時在香港島半山,只有外籍人士居住,華人是不許在半山建屋居住的。所以禧廬得以在司徙拔道出現,正正反影出當時華人在社會上的地位與財富正不斷地提高了。


這大宅群的建築風格在當時以及現來說,可以說是別具一格。何解?


因為禧廬是以中國文藝復興風格及糅合了中西式建築特色而建造。這種中西結合的風格,令這建築物在香港成為一幢罕見、出色的建築藝術品。


 



主樓


主樓當然就是參觀景賢里大宅的主菜。


以為今天是第一天的開放日,一定會遇上很多人,但出乎意料之外,參觀的人數不多,雖然參觀主樓要排隊,但輪候的時間不長啊!


聽說以後幾天的開放日就有很多人參觀喇!


參觀景賢里,第一個參觀點不是這一座主樓,這一座主樓是在參觀完景賢里其他的房舍後,才是最後的一個參觀點,因為當進入這主樓後便不允許有回頭路,在參觀完主樓後便要離開景賢里大宅。





廊屋 ─ 意思大致上是指廳堂、殿堂周圍的房舍


廊屋,位置在主樓的斜對面。


好,我們就先從廊屋開始參觀。


 






廊屋內重修的天花灰塑


 



1733被偷影了也不知道啊!


 



心形窗


 






馬賽克地板


大家有沒有留意到,上面的馬賽克地板有部份比教舊,這些都是原汁原味,未經破壞的部份。如果看到新的部份,即是這一些都是後期更換及曾加工過的馬賽克。


 



戶外的陽光透過不同顏色的玻璃窗照入廊屋內


 



車庫


廊屋比鄰就是車庫。


以今時今日來說,有這樣的大宅而車庫只可以停放兩輛橋車,這樣的車庫實在是細小一點吧!


但以30年代來看,有這樣的車庫已是很了不起啊!





現時車庫內已經改裝為一所播放介紹景賢里的影片放映室


看,各參觀者都很有耐心地在欣賞介紹景賢里的昨日、今日及明日。





副樓


副樓就在主樓和車庫之間,不過就沒有開放參觀。




在景賢里的大花園下望中環


 



哈!遊人有點多吧!


 





排隊進入大宅啊!









待續..........


2011年4月6日星期三

「2011旅行台灣,感動100」部落格製作競賽

台灣觀光協會香港辦事處,為鼓勵更多blog友將旅行台灣的快樂經驗分享予其他有意到台灣旅遊的港澳居民。


 


特別推出「2011旅行台灣,感動100」部落格製作競賽。


 


凡香港或澳門居民同時擁有個人blog,在活動期間到台灣旅遊並發表旅遊網誌者,均可參加。


獎品包括有


第一名:香港─台北來回機票乙張 + 酒店住宿一晚。


第二名:香港─台中 / 高雄來回機票乙張 + 酒店住宿一晚。


第三名:香港─台北來回機票乙張


第四名:香港─台中 / 高雄來回機票乙張


第五名:有五位,每位可得遊樂區入場劵一張、特色伴手禮乙份。


 


參加辦法及詳情如下


 


2011旅行台灣,感動100」部落格製作競賽參加辦法


 


有關「2011旅行台灣,感動100」部落格製作競賽,參賽者只需將已發表的個人部落


格作品,轉換成以PowerPoint自動播放程式的光碟,於20111130日下午5


前,連同填妥之報名表,郵寄或提送至台灣觀光協會香港辦事處;


台灣觀光協會香港辦事處地址:香港德輔道173號,南豐大廈904室。


聯絡人:Finno


電話:2581 0933


傳真:2581 0262


電郵:dai.fiona@tva.hk


 


提交之作品,檔案容量限制在10MB以下,總頁數應以60張以內為原則,個人參賽作


品不限件數,惟同一個參賽者,如同時獲得第14名中兩個獎項或以上時,僅獲頒


成績最好之獎項,該參賽者其他獲獎之作品,將另以增額特別獎作獎勵,特別獎之獎


項內容於日後公佈,優勝作品得主可獲香港至台北、台中或高雄來回機票及酒店住


宿,以鼓勵更多遊客分享旅行台灣的豐富體驗,誘發更多旅客來台旅遊。


 


 


比賽之評選標準如下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評分項目


所佔評分


百分比


評選標準


主題明確


10


以「2011旅行台灣,感動100」為主軸,得加「台灣觀光局品牌BRANDING」,內容應切合遊憩區觀光資源內容,並具觀光旅遊誘因與宣傳行銷功能。


 


架構嚴整性


10


以旅遊台灣各地區至少5處景點或觀光題材,具旅遊動線之通暢性,可提供閱覽者供作遊程參考功能。


 


文章之豐富性


30


圖或照片輔以簡文解說,增加瀏覽者旅遊情境之意會。


 


內容豐富度


30


具觀光旅遊特質與多元性,能包括交通、住宿、美食、景點與特色寫照,富創造力為佳。


 


照片豐富度


20


 


具清晰與吸引力,能彰顯觀光內涵,每一景點照片不少5張,網頁總頁數以60張為原則,惟其磁碟容量應在10MB以內。


 


 


有意參賽者要留意以下事項:


1)  參賽者的作品會被審查,得獎者的著作權會歸主辦單位。主辦單位有權作任何形式的觀光推廣宣傳用途,提供給公眾閱覽。


2)  參賽作品可以自行配旁白或音樂,獲獎作品錘公開閱覽如有侵權行為(例如音樂應取得使用權),一切由參賽者負責。


3)  截稿日起計30日內完成評審,公佈於光華新聞文化中心,並會通知參賽者。